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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光焘同志在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 5月 22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今天召开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就是请大家一起来商议,进一步推动我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刚才,铁宏同志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等领导同志在全国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城乡规划司、建筑市场管理司、城市建设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等八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就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作了重点汇报。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前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初步进展
  在上下共同努力下,我部前一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了较好的进展,有五个方面:一是完善了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了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设立了办事机构,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按照工作要求,现在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协(学)会主要负责同志都亲自在抓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相应地成立了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基本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二是认真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我部3月份开始进入学习动员部署阶段,3月29日召开全国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各地、各单位针对实际,对本地、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增强信心。三是广泛开展了督查调研工作。4月下旬,我部派出3个督导组到北 京、河南、湖北、江苏、广东、甘肃、黑龙江等部分省、市进行督查和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个月我在宁夏调研期间听取了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汇报。此外,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等业务司局还对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督促和调研。通过开展调研工作,我们摸清了底数,发现了问题和不足,也明确了工作思路,为本月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制定下发了部《实施方案》和部机关《工作要点》。印发了《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并制定了《建设部机关贯彻落实<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工作要点》,明确了部机关各有关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职责分工。部机关各单位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政审批、加强行业监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做了具体研究,从抓好重点部位和环节入手,明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部分直属单位和协 (学)会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使专项治理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各省(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央精神和建设部要求,制定了体现本部门实际的实施方案。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正按照预期的目标,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起来。五是全面启动了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部直属机关各单位按照部《实施方案》中关于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普遍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中央和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 对商业贿赂的危害和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如何准确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指导原则、工作内容和要求等方面的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大多数同志进一步明确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社团 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主要任务和重要责任,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各地按照建设部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管理人员带头学习,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模范。
  二、当前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结合前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最近一段时间的调研情况,有两个不同方面的问题值得仔细研究:第一个是日常工作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关系,第二个是我部专项治理工作与建设系统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的关系。正确研究处理好这两个关系是我们要在对照检查阶段着重解决的问题。
  (一)日常工作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关系
  不要把日常工作简单归结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里,而是需要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我们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思考。如果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日常工作混为一谈,那我们就无法理解当前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也就无法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日常工作是我们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基础,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则是对我们日常工作的促进和完善。我们要善于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角度审视我们的日常工作,对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认真查找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方法、想对策,不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促进日常工作的开展。当然,在日常工作中,对有些与治理商业贿赂有关的工作也做过一定程度的研究,这为我们不断提高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但绝不要理解为简单的平移。刚才有些同志发言讲得很好,比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与规划效能监察,与建筑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等方面关系的问题,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
  (二)我部专项治理工作与建设系统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的关系
  当前,建设系统商业贿赂问题仍较为突出,产生了种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严重影响了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把建设系统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和我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联系起来。
  首先要对建设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查找涉及商业贿赂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深层次原因,看看哪些是对经营者市场行为监管的问题,哪些是对行使行政权利监督的问题。然后要从政策、制度上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我部是中央国家机关,是建设系统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在规范经营者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强化行政监督等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我们要通过部里的工作,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目标。
  三、开展下一阶段工作的意见
  按照部里的《实施方案》,从这个月开始对照检查阶段的工作,以后就是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阶段的工作。下一阶段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六句话:态度坚决、扎实工作、找准问题、突出重点、打牢基础、健全机制。这里我想结合部党组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规定的要求,谈谈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专项治理工作思路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是“要着重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我们要认真领会中央精神,提高认识,在研究部里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时应该关注“两个必然联系”,即,一是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与市场秩序不规范间的必然联系;二是市场秩序混乱与商业贿赂间的必然联系。从这两个必然联系出发,进一步研究确定我们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增强解决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问题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调查研究,确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
  根据中央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结合建设系统中存在的热点问题,我从“两个必然联系”出发归纳了部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六个重点工作。第一,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当前,房地产领域的矛盾比较突出,群众对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问题和解决住房问题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一直十分关心群众住房问题,十分关心国家经济运行安全问题。我部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我们的调控手段还是比较多的,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准入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准入的三个关键审批环节等。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开工许可和商品房预售许可等行政审批是房地产市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环节。第二,做好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出租行业存在的矛盾十分复杂。当前,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是出租车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环节。第三,继续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在城镇房屋拆迁中,还存在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还要加强对完善房屋拆迁安置法律法规、维护 群众利益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当前,规范拆迁项目审批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环节。第四,清理拖欠工程款问题。今年是解决清理拖欠问题的最后一年。政府拖欠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一些地方又出现了新欠现象。因此,加强监督主体自身的专项治理工作是拖欠工程款工作的重点环节。第五,规范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目前,我部承担了大量资质审查的日常业务工作,所涉及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比较多,与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密切相关。当前,应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工作。第六,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设领域的安全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与腐败行为有关,对此社会反响很大。建立反腐工作机制是加强安全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
  以上,我对部里治理商业贿赂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和协(学)会要围绕这几个方面来研究各单位的重点工作。
  (三)抓好部机关、直属单位和协(学)会的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推动系统内的工作开展
  建设系统自查自纠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是部机关、直属位和协(学)会的工作能否走在前面、做好表率。自查自纠工要以《建设部机关贯彻落实<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方案>工作要点》为重点,坚持经营者自查与建设系统行业管者自查相结合,坚持自查与自纠并重,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原则上按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进行,从查思想、查行为、查制度入手抓好落实。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全面认真整改,实现自查自纠工作与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查找、建立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联动。其中,部机关各单位要加强职能转变的研究工作,直属单位要在工作开展中结合好具体业务,协学会要加强行业自律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
  我们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要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工作方面的研究,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更多地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中。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决策失误、权利失控和行为失范。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把我们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
  (五)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
  在当前发展阶段,各类矛盾交织,我们要有正确是非观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离不开正确的社会观念、社会风气。社会主义荣辱观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当前,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党风带政风,以政风促行风,形成和谐、开明、善谋、实干的工作氛围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新风尚。
最后,我想对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提点几点要求:一是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继续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工作的调研督导,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强政策指导,紧密结合实际,学好、用好、执行好中央的政策,以此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三是要推动联系点开展工作,逐步扩大联系面;四是要加强情况专报与通报,对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问题,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通报,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总之,今天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扩大会总结了前一阶段工作,学习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人会议精神,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希望各单位能够根据今天的会议精神,明确工作思路,尽快研究确定基本工作目标,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