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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抚建发[2008]103号
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好“质量月”活动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责任主体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这一主题,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广泛动员各方参建主体和有关机构,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此项活动落实到班组,切实加强所有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二.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实体质量低劣工程的查处力度 各县区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工程质量的检查、巡查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是否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规定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和监理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全力落实对各级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中存在问题工程的督办整改工作,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质量责任,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三.做好公用建筑,超高层建筑的检查工作 各县区要以汶川地震重大灾害为警示,强化质量监管工作,对人流集中的学校、医院等大型公用建筑、超高层建筑和棚户区改造工程、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村镇建筑中的公共建筑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体系的工程做好前期调研和检查,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防构造、有抗震要求的原材料的质量保证情况以及施工技术档案中关于抗震设防的隐蔽工程记录是否齐全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抗震设防存在隐患的工程,要依据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严肃查处。 四.进一步推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各县区要及时总结分户验收工作取得的经验,从减少质量通病、抑制质量问题,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分户验收的标准和内容、程序和方法,强化市场主体质量意识,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同时要注意结合实际,不断探索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新制度、新方式,确保住宅工程质量。 五.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管工作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继续抓好建筑节能设计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施工许可、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环节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管制度,强化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管。要加强技术培训和交流,积极推进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确保节能工程质量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能力。要继续开展节能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抓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 质量月△ 通知 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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