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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抚建职改办字[2008]1号                               

 

关于开展2008年建设行业工程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建设行业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建[2008])85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8年抚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抚政人发[200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行业实际,现将2008建设行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员,不受户籍、所有制、身份、档案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参加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市建设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委会共开设17个评审专业,分别为:建设管理、建筑学、结构工程、建筑施工、城市规划、城市园林、建筑装饰、给排水、采暖通风、建筑电气、煤气热力、道路桥隧、建筑安装、建筑机械、工程概预算、工程地质、测绘。

  三、参评条件
  1、学历资历:
  (1)正常晋升: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辽建发[2007]37号文件)及省建设厅2008年评审工作通知(辽建[2008]85号文件)执行。年度考核档次应在胜任以上,并具有一定的业绩。
  (2)破格晋升:①对民营企业未评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步到位评审政策,只要满足相应级别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并符合相应级别评审标准条件者,即可直接申报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直接申报高级者,须博士毕业满2年,或硕士毕业满7年,或本科毕业满10年;直接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者,须硕士毕业满2年,或本科毕业满5年,或大专毕业满7年;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者,须本科毕业满1年,或大专毕业满3年,或中专毕业满5年。获国家发明奖、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原有职称限制,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2、外语: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者,职称外语考试须A级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免试证明。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者,职称外语不作为必备条件。对按规定可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但仍取得外语合格证书者,在评审时将赋予一定的量化分值。
3、计算机: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者,须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申报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须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中、初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个模块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免试证明。
4、继续教育: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培训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具体通知附后)。

  四、申报材料
  1、申报高级技术资格,按《辽宁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准备材料,填《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辽宁省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一式三份。申报中、初级技术资格,填《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二份。
  2、业绩要求:工作业绩、成果论文等要以近5年内取得的为依据。高级填工程师以后的,中级填助工以后的,技术员填见习期间的。晋中级需提供2项与填写业绩相对应工程的原件,如开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及与所干工程有直接联系的技术资料等。
  3、专业技术干部业务考绩档案表。晋高级要求(2005年至2007年)每年一份;晋中级和助理要求(2006年至2007)每年一份,晋技术员要求2007年的考绩档案。
  4、学历资历证书。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证明和原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外语合格证书等。拟晋升上一级技术资格,需提供下一级技术资格证书。大专《专业证书》晋中级的,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提供中专起点的毕业证书;在企业工作的要提供高中起点的毕业证书。申报人员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否则无效。集体奖励项目须提供个人参与项目程度的相关证明。
  5、论文要求:申报高级技术资格,须提供在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3篇。对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均可替代论文。申报中级技术资格,准备答辩论文一篇,字数要求2500字左右;申报初级技术资格,准备评审论文一篇(不答辩),字数要求1500字左右,论文内容要求与所晋升的专业相一致。答辩和参评论文要求打印一式二份,一份装入主卷上报市建委职称办;另一份由市建委人事教育处报名点代收(待评选),地址:抚顺中通集团二楼,联系人:毛颜丽、闫静,联系电话:2430787。
  6、各级别参评人员,需提供公示结果一份。
  7、组卷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分为主卷和副卷两部分。①主卷装订顺序:《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两份,装订一份,不装订一份);学历资历证书的复印件;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的复印件;其它材料(包括考绩档案、公示结果等)。②副卷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论文、著作、有关证明材料、工作业绩原始材料等原件均装入副卷袋内。如装不下,可另外增加材料袋,并请作好标注。

  五、其它事项
  1申报人员学历和任职资历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
  2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经公示无异议的,方能推荐上报。
  3、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要的各种表格、考绩档案等到人事局职称处购买。
  4、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须按辽价函[2007]26号文件规定缴纳评审费,缴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5本文件已在抚顺城乡建设网(网址:www.fscxjsw.com)上发布。参评和评审通过人员,也将在该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6、申报高、中级任职资格,要求将参评人员身份证号填在评定表封面的右上角。高级另交一寸彩照1张。(用于办证)

  六、报送时间
  1、高级:2008年6月1日至6月20日
  2、中、初级:2008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六、评委会答辩和例会时间
  1、高级:市人事局预审2008年6月中旬,省高评委答辩时间8月上旬。
  2、中级答辩7月上旬,中、初级评审7月中旬进行。

  七、申报程序
  申报高级技术资格的参评材料由各单位及主管局初审,送市人事局预审同意后,报市建委职改办。申报中、初级技术资格的参评材料由各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同意后,报送市建委职改办,地址:河东市政府大楼722房间(建委党委工作部)。
  联系人:马保奎  谷蓓蓓
  联系电话:7500412

  附件一:培训通知

  附件二:公示结果样式

 

二OO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建设  资格  评审  通知                                                          
抚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