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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党风廉政建设暨软环境建设大会文件之一

抚顺市建委软环境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抚顺市优化发展软环境条例》和“开放年”的各项要求,切实抓好市建委软环境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执政为民为宗旨,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双评”活动主线,立足反腐倡廉、行风建设、作风建设、政务公开、综合治理、信访投诉、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全面提高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水平,为城市建设和建委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坚强保证。
二、重点目标
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双评”考核,确保建委进入全市经济建设文明服务最佳单位行列。
2、开通“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及时受理涉及燃气、供水、供热、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招投标等方面的投诉和求助。
3、强化执法服务窗口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开展名星服务,打造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的最新形象。
4、以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对审批、招投标、行政执法、工程管理等重点、关键环节和部位的监督力度,实现好、快、省、廉目标。
5、实施“教育先行计划”,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政务公开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行之有效的全员培训,使全委职工受训率达100%。
6、以抚顺城乡建设信息网为平台,推进建委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管理和机关办公信息化。
7、对破坏和干扰软环境建设的案件和省、市民心网以及“政风行风热线”转办的群众信访投诉坚决予以查处,按时结案率达100%。
8、争创省级文明单位1个、市级先进单位5个、委级先进单位(处室)10个,对在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更加高效的投诉办理机制。一是开通“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对燃气、供水、供热、建筑市场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招投标等方面的投诉和求助实行24小时不间断受理。二是将分散在各处室、部门的市长公开电话、“政风行风热线”、民心网、政务公开网、抚顺城乡建设信息网以及即将开通的“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的投诉办理职能进行整合(简称整合“三线三网”),组建“市建委投诉服务中心”,对来自各方涉及建委职责的投诉、求助、咨询集中受理,使百姓投诉更便捷,为民服务更快捷。三是与新闻媒体联动,随时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推行更加透明的政务公开方式。以建设诚信建委、效率建委、廉洁建委为目标,放开眼界,创新方法,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和空间,在实行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公开的基础上,大力推行办事制度公开、办事标准公开、热点问题公开、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公开。一是充分利用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及时公开建委相关政务信息。二是建好抚顺城乡建设信息网,开设网上办公业务,及时向公众发布建委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工程进展等重要信息。三是利用《抚顺城乡建设信息》传达领导指令,跟踪重点目标,交流工作经验,传递重要信息。四是落实服务承诺制,坚持首问负责制,不断推动政务公开的深化,为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三)创新更加有效的综合监督体系。在主动争取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基础上,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多层次、有影响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在委聘请监督员的基础上,各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和重点窗口部门也要根据自身工作业务实际,聘请监督员,扩大监督覆盖面;二要利用新闻媒体,强化舆论监督,促使建委及其所属各部门在软环境建设工作中真抓实干;三要扩大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对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涉及公众利益的决策实行公众参与听政。
(四)开展更加务实的机关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突出“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严禁搞形式主义;要以“开放年”为主题,大力开展学习型、创新型、文明型、和谐型和服务型机关建设;要以培育“团结实干,创新奉献”的建委精神为主线,努力实现“建设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目标。
(五)实行更加严格的案件查处制度。要在落实《市建委软环境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十个必查”:(1)对违法乱纪案件必查;(2)对破坏和干扰软环境建设的案件必查;(3)对国家、省市各有关部门转办的特别是省市民心网转办的案件必查;(3)对信访办交办或其他渠道受理的群众信访投诉案件必查;(4)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必查;(5)对市长公开电话办交办的案件必查;(6)对“行风政风热线”交办的案件必查;(7)对“12319建设事业服务热线”提供的案件必查;(9)对被省、市领导点名批评的案件必查;(10)对其他各类损害建委形象的案件。
(六)抓好更加系统的文明创建活动。要制定建委精神文明创建三年规划,从最基础的工作入手,把精神文明创建与党风廉政、“三先两优”、业绩考核、目标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投诉、“双评”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递次推进,不断深化,一年一个台阶,使各级文明单位、先进模范人物不断涌现,不断总结、选树和推荐市、省(部)和全国级的先进典型。同时要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廉政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建设,为建设和谐建委奠定雄厚基础。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领导,决定成立市建委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委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朱向前;副组长:陈忠全、吕先程;成员:朱红、张国恒、周焕杰、苏直升、李星火、李颖、袁义东、张宗宇、王奎元、隋廷文、张彦华、周宝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和评比等工作。办公室主任陈忠全(兼),副主任隋廷文(兼),成员由委纪委、党委工作部、办公室负责人员组成。委直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软环境建设工作。
2、搞好宣传培训。首先,要通过有目的、有计划的宣传培训工作,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确今年建委软环境建设的“八个目标”“六项任务”,明确各项评比的标准、原则,明确自己努力的方向,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并结合岗位职责,为建委软环境建设添砖加瓦。其次,要结合“教育先行计划”,在进行《党章》《公务员法》《抚顺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行政许可法》以及“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的同时,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行政管理和执法水平,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三是要通过宣传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服务就是宗旨,服务就是饭碗,服务就是形象,服务就是生命的理念。把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城市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轨道上来。
3、加强指导考核。软环境建设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系统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既需要团结实干,又需要创新奉献。只有加强指导,才能少走弯路并迅速达到一个理想的高度;只有加强考核,才能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从而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对此,领导小组责成办公室务必加强指导考核工作。第一,建立联系通报制度,促进信息交流;第二,抓好正反典型宣传,抓两头带中间;第三,搞好日常检查督导,严格落实《市建委软环境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在软环境建设和“双评”工作中给建委丢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